2月23日,省属出资企业第四考核组对青海水电集团领导班子2016年度经营业绩、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三基”建设等工作及班子成员履责守纪自律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省国资党委委员、省属出资企业第四考核组组长刘新伟出席考核大会并讲话。省国资委副巡视员、考核组副组长元乃光在考核大会上对民主测评工作进行了说明。
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海青主持考核大会,并作了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报告了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以及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廉洁自律情况。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李传强代表集团领导班子作了年度生产经营工作报告。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姚铁兵报告了纪委班子工作情况和个人履责守纪自律情况。集团其他班子成员以书面形式作了述责述纪述廉报告。
刘新伟对集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情况做了点评。他说,2016年青海水电集团党委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生产经营同纳入、同落实,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加强“三基”建设,党建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坚持和加强对党的建设的领导,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好“五个第一责任人”作用,采取了有力的措施,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党内各项制度,遵守党的纪律,遵守“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党委会议事规则、干部选任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精准扶贫,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思想、组织保证。针对存在的问题,他要求集团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切实认真履行好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和党委的主体责任,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健全完善各项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持之以恒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先进模范、职工代表和退休老干部代表近70人参加考核大会,并对集团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纪委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作风建设满意度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三基”建设进行了民主测评。
会后,省考核组还分别与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部分职工代表和退休老干部代表进行个别谈话,并全面查阅了各类文件资料。(文/元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