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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水电集团关于切实做好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6   来源:青海水电集团   浏览:16570

各子公司、机关各部(室):

为严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保护广大职工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十分严峻,集团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按照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国资委党委要求,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本公司防控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要进一步严格节日期间的带班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明纪律、明确责任,做到各负其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特别是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守工作岗位,周密协调组织,及时掌握信息,落实防控措施,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一级响应,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面排查梳理疫情风险隐患

要严格执行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总体要求,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全面梳理掌握并及时向集团公司防控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外出人员基本情况,特别要以赴武汉人员为重点,强化疫情排查,做到不放过一个可疑病例。发现疑似病例,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科学做好救治处置和报告工作。同时,要督促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做好自我保护,勤洗手、多通风、尽量避免到公众场所和人员密集地方,减少不必要的探访、旅行和聚会活动,减小传染风险。科学理性对待网络信息,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活秩序,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三、落实重点防控措施

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切实做好生产车间(厂站)、职工宿舍、办公区等区域的通风、清洁和消毒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为厂、站入口区值班人配备体温计和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用品,对返岗职工在入厂、站时测量体温。若发出现人员有发烧、咳嗽症状时,必须引导其第一时间就近到发热门诊规范就诊,防止疾病传播隐患。

四、健全完善信息通报和宣传机制

要加强信息通报工作,畅通传播渠道,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单位联络员必须在每日15时前向集团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团办公室)报告本单位疫情,不得迟报、瞒报、漏报信息。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主动开展舆情收集、研判和报告,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多媒体有针对性地发布健康提示、科普知识,实现信息共享,提高职工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对于传谣、造谣者,一经查实,要迅速予以严肃处理。


青海水电集团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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